关于教学院调整暂停报账的通知

作者: 时间:2020-06-28 点击数:

校内各单位及全体老师:

 根据学校《关于推进教学院调整的工作方案》要求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停止报账与开账日期:

 从6月28日起,计划财务处将关闭网上申报系统,6月28日之后不再接收报销业务。具体开放时间,待通知。

二、相关单位和负责人调整

 以6月30日为时间点。从7月1日起,计划财务处按照教学院调整方案和各学院党政负责人(部分职能部门负责人)进行调整。

 本次涉及干部调整人员,若需要截止6月30日原所在部门(学院)项目账和往来账电子稿,请与计划财务处联系。

 项目账:预算与资金科 刘兴龙

 往来账:会计核算中心 蒲荣志

三、预算经费管理

 原则上学校不新增加各项经费,按业务性质由“二分”经费主管部门(教学部、学生工作部、科研部)重新安排。

 1、日常运行经费。截止日期6月30日,计划财务处将各教学院(除年初预算中学校直接安排的预算经费外)“二分”预算项目控制数统一回收,由“二分”经费主管部门按新教学院重新下达。

 若业务经费不足时,由“二分”经费主管部门按程序报请预算调整。

 2、专项经费。原则上现行各教学院专项经费仍保留在当前学院,计划财务处将专项经费现行承担学院情况报主管(归口)管理部门审核,按审核后方案调整。

 3、各教学院“自创收入”。由现教学院与调整后教学院共同会商,若无异议,报请分管财务副校领导审批,计划财务处按会商意见调整。若有异议暂不调整,待意见统一后再行调整。

四、学生学费及代管费管理

 各教学院于6月30日前完成上半年成教学费分成结算,其中学院留存部分划入现教学院“自创收入”项目,相关分配由各教学院按上述规定处理。从7月1日起,按调整后教学院设置,相关教学院负责本学院学生(含成教)学费催收及相关管理工作。涉及在校生在疫情期间住宿费结算相关政策解释,由学生所在新教学院负责牵头组织。


特此通知。


计 划 财 务 处  

2020年6月28日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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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E-amil:caiwc@lsnu.edu.cn  |  电话:(0833)预算与资金科:2276298; 会计核算中心:2276297 2276250; 财务监督科:2276373; 校园卡业务:227615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