校内各单位及全体老师:
根据学校《关于推进教学院调整的工作方案》要求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停止报账与开账日期:
从6月28日起,计划财务处将关闭网上申报系统,6月28日之后不再接收报销业务。具体开放时间,待通知。
二、相关单位和负责人调整
以6月30日为时间点。从7月1日起,计划财务处按照教学院调整方案和各学院党政负责人(部分职能部门负责人)进行调整。
本次涉及干部调整人员,若需要截止6月30日原所在部门(学院)项目账和往来账电子稿,请与计划财务处联系。
项目账:预算与资金科 刘兴龙
往来账:会计核算中心 蒲荣志
三、预算经费管理
原则上学校不新增加各项经费,按业务性质由“二分”经费主管部门(教学部、学生工作部、科研部)重新安排。
1、日常运行经费。截止日期6月30日,计划财务处将各教学院(除年初预算中学校直接安排的预算经费外)“二分”预算项目控制数统一回收,由“二分”经费主管部门按新教学院重新下达。
若业务经费不足时,由“二分”经费主管部门按程序报请预算调整。
2、专项经费。原则上现行各教学院专项经费仍保留在当前学院,计划财务处将专项经费现行承担学院情况报主管(归口)管理部门审核,按审核后方案调整。
3、各教学院“自创收入”。由现教学院与调整后教学院共同会商,若无异议,报请分管财务副校领导审批,计划财务处按会商意见调整。若有异议暂不调整,待意见统一后再行调整。
四、学生学费及代管费管理
各教学院于6月30日前完成上半年成教学费分成结算,其中学院留存部分划入现教学院“自创收入”项目,相关分配由各教学院按上述规定处理。从7月1日起,按调整后教学院设置,相关教学院负责本学院学生(含成教)学费催收及相关管理工作。涉及在校生在疫情期间住宿费结算相关政策解释,由学生所在新教学院负责牵头组织。
特此通知。
计 划 财 务 处
2020年6月28日